一句话总结

9月1日起,《增值税法》实施条例配套的25号公告落地——保险赔款、合同违约金、免费提供服务这4类情形对应的进项税,可以抵扣了。过去这4类被普遍当"不得抵扣"处理,是进项抵扣灰色地带最集中的一块。更关键:2026年1月1日至8月31日已发生的业务,按新规直接处理,不追溯。

4类可抵扣情形(25号公告明确)

  • 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车辆险、财产险、雇主责任险等
  • 接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捐赠——收到现金或实物捐赠
  • 合同未履行、未发生应税交易而取得的违约金等收入
  • 无偿提供服务——不含无偿转让金融商品,这条边界很重要

      翻译成老板能听懂的话

      "你的货车撞了,保险公司赔8万"——这8万本身不交税,但货车维修付出去的进项税,本来可以拿来抵。如果你没抵,等于白交了几百块。

      "客户违约,你收了5万违约金"——违约金收入不产生销项税,但为了这次合作你付出去的进项税,现在可以抵。

      "你免费给股东公司提供过服务"——只要不是金融商品,对应的进项税可以抵。

      1-8月业务不追溯,这是核查的最好时机

      新规明确1月1日至8月31日已发生未处理的事项,按本公告规定执行。这意味着:你现在去核查历史账务,按新规走不会被追补。这在过去是不敢想的——很多人担心"查出来以前抵错了要不要补",现在明确告诉你:不用补。

      对代账机构来说,这是过去5年最好的获客窗口。不是因为客户想学税法,而是因为客户很可能已经漏抵了进项税,只是从来不知道。

      现在能做的3件事

      1. 让客户自查3个勾选项:□ 近3年拿到过保险赔款?□ 收过合同违约金?□ 免费给关联方提供过服务?三个都点"有"的,大概率有漏抵。

      2. 优先核查一般纳税人客户——小规模纳税人进项不抵扣,这个规则影响不到。

      3. 别等客户问"进项怎么抵"——先问客户"你收过违约金吗"。获客钩子从"我要学"变成"我被多收了钱",付费意愿差一个量级。

      政策来源: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5号(2026年9月1日起施行,废止财税〔2007〕127号第一条等);已交叉验证环球青藤、陕西焦点财税两处独立来源,原文页面在gov.cn系列站点反爬未取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