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话结论
如果你公司还在用现金或转账给临时工、个体工、自由职业者、灵活用工发报酬,2026年11月1日起你必须代扣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2026年第19号公告已发布配套申报表,配套管理办法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2026年第28号公告。这不是提示,是即将生效的合规义务。
一、11月1日到底变了什么
过去很多企业给自然人发钱,按"劳务报酬"处理或直接走转账,不代扣增值税。这类操作在实务中长期存在,监管上属于灰色地带。
2026年第28号公告明确了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的管理办法,19号公告紧接着发布了配套的申报表和填报说明,施行日期为2026年11月1日。也就是说,从11月1日起,境内单位向自然人支付应税劳务报酬时,作为扣缴义务人需要预扣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并按新表申报。
二、谁受影响最重
三类企业客户需要重点关注:
1. 灵活用工平台、人力外包公司——日常大量向自然人结算服务费,是最典型的高频扣缴场景。
2. 建筑、装修、保洁、物业等劳务密集型行业——常年雇佣临时工、零散用工,过去普遍不代扣。
3. 与自由职业者长期合作的服务型企业——如设计、翻译、咨询、自媒体等,合作对象多为自然人身份。
这三类客户的共同特征是:过去不代扣是常态,11月1日起不代扣就是违规。
三、11月1日前你该做的3件事
1. 梳理今年已经支付给自然人的金额
拉出2026年1月1日至今所有支付给自然人(非公司员工)的款项,包括工资、劳务费、服务费、合作分成。按合作对象分类汇总。
2. 确认每笔款项的应税判定
并非所有自然人收款都属应税范围,需要区分是否属于增值税应税劳务、是否小规模纳税人可享受优惠政策。这个环节最好让专业机构介入,不要自己拍脑袋。
3. 建立扣缴台账与申报流程
根据19号公告的申报表结构和填报说明,建立内部扣缴台账,明确每月的扣缴节奏、申报时点、责任人。11月1日之后按月申报。
四、不做的后果
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的,按现行税法规定需补扣缴税款 + 滞纳金 + 罚款。滞纳金按日万分之五计算,一年下来接近18%的年化成本;罚款一般为应扣未扣税款的50%以上、3倍以下。
更重要的是——一旦被稽查,追溯的是整个不合规期间,不是从11月1日才开始算。今年已经支付但未代扣的部分,同样存在风险。
五、给楚商通客户的建议
如果你属于上面三类客户,现在是最好的动手时机——距离11月1日还有36天,时间充裕但已经不早。
我们的建议是:先做一次"自然人支付梳理",把今年已经付出去的钱搞清楚;再让代账机构帮你做应税判定和扣缴方案设计;11月1日之后按月规范申报。这个组合成本不高,但能帮你规避后面几年可能被追缴的税款和滞纳金。
需要梳理或代账咨询的客户,可以通过本站代理记账服务入口联系我们,或者直接留言具体问题,会有专人对接。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9号(《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及填报说明)、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8号(《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管理办法》)。施行日期:2026年11月1日。本文仅供参考,具体执行以主管税务机关口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