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话总结
国家税务总局2026年7月发布第13号公告,企业重组享受特殊性税务处理的门槛大幅降低——从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改为持股5%以上及前十大股东中半数以上同意即可。新政追溯至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新规要点
| 项目 | 新规内容 |
|---|---|
| 股东同意门槛 | 从"全体股东一致同意"降至"持股5%以上及前十大股东中50%以上同意" |
| 例外对象 | 自然人、合伙企业、契约型资管产品、非居民企业不参与表决也不阻碍 |
| 锁定限制 | 同意重组的股东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股权,否则特殊性税务处理失效 |
| 生效时间 | 2026年1月1日起,已完成的可以重新申请适用新规 |
对小微企业的实际影响
以前:只要有一个持股1%的小股东不同意,整个公司股权重组就不能享受免税待遇,必须按一般性税务处理当期确认所得缴税。
现在: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中一半以上同意即可。不参与的大股东、小股东不再能"一票否决"重组。
这条政策对有多位自然人股东的小微企业尤其友好——之前因为一个小股东反对就不得不放弃的股权结构调整,现在可以操作了。
需要注意
1. 同意重组的股东12个月内不能卖股权——如果预期近期有股东退出,需谨慎选择方案
2. 已完成的可以追溯重新申请——2026年1月1日后已完成重组的,可以联系税务顾问重新备案
3. 涉及多个自然人股东的企业建议做一次"重组税务合规诊断",确认是否适用新规
楚商通可以帮你做什么
作为武汉本地14年的财税服务品牌,我们可以帮有股权重组需求的企业做三件事:
1. 税务方案对比——评估采用一般性税务处理还是特殊性税务处理更划算
2. 备案材料准备——协助准备重组备案所需的全部材料
3. 追溯申请——已经完成重组的客户,帮您检查是否可以重新申请适用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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