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话总结

2026年7月,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2026年第20号),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此前标准为100万元,新政策将优惠覆盖面大幅扩大,执行至2027年底。

政策核心变化

对比项 旧政策(截至2026年6月) 新政策(2026年7月起)
减半门槛 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 年应纳税所得额≤200万元
适用对象 全部个体工商户 全部个体工商户
执行期限 至2025年底(原定) 延续至2027年底

对个体工商户意味着什么

举例说明:假设一家武汉的餐饮个体户,年应纳税所得额150万元。

  • 旧政策下:只有100万元部分减半,剩余50万元按正常税率缴纳
  • 新政策下:全部150万元均享受减半征收
  • 实际节省税额:约5-8万元/年(视具体税率表)

这意味着年营收300万以下的个体户,几乎都能享受这个优惠。武汉市餐饮、零售、批发、生活服务等行业的个体工商户是最大受益群体。

楚商通建议

1. 确认适用范围:个体户年应纳税所得额200万元以内均可享受,无需单独申请,在季度预缴时自动适用。

2. 及时调整申报:如果你的个体户客户此前按100万元标准申报,7月起的季度申报需要按新标准重新核算。

3. 注意合规:政策虽好,但税务机关对个体户的个税核定征收审核趋严。确保收入申报真实、完整,避免因核定征收被取消而失去优惠资格。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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