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话总结
2026年7月24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2026年第21号公告,明确离岸信托个人所得税事项:个人将财产装入离岸信托,以及通过离岸信托取得收益,都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税所得,必须申报缴纳个税,适用20%税率。征管配套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26年第15号)同步落地。
什么变化
新政覆盖离岸信托全生命周期:设立环节,个人将财产装入离岸信托视同取得应税所得;存续期间,信托产生的收益需按规定申报;终止环节,居民个人离岸信托在终止当年1月1日至终止之日期间产生的收益,由居民个人按公告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征管上明确:离岸信托个税以与装入离岸信托财产相关的境内主要生产经营企业登记注册地税务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
对谁有影响
持有或计划设立离岸信托的高净值个人、家族办公室、跨境资产配置人群,以及相关信托机构和财税服务机构。过去通过离岸信托安排资产和收益、认为"境外信托不用交中国税"的老板,需要重新评估税务合规状态。这轮监管信号非常明确:个人所得征税不再受信托架构和注册地影响。
怎么办
一是盘点存量离岸信托,梳理设立时的财产装入、存续期收益分配、以及终止安排,测算适用20%税率的应纳税额;二是确认主管税务机关(以境内主要经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准),尽早与税务机关沟通申报口径;三是对准备设立离岸信托的高净值客户,先做税务影响测算再决策。政策刚落地,申报细节和执行口径仍在完善,建议通过专业代理记账或税务服务机构协助梳理,避免被动补税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