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话总结

2026年7月,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公告2026年第19号:自2027年1月1日起,取消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政策,取消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免征车船税政策。财税〔2018〕74号相关条款同步废止。

什么变化

一是节能汽车不再减半:符合国家标准的节能汽车(低油耗乘用车等)2027年起按全额征收车船税。二是新能源商用车不再免征: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2027年起全额征收。三是存量车同样征税:公告实施前已取得的上述类型车辆,也按新规征收,不是只针对新购车辆。四是2026年全年仍按原优惠政策执行,这是最后一个优惠年度。

对谁有影响

拥有节能汽车、纯电动或插混商用车的企业和个人,尤其是物流运输、网约车、客运、配送等车辆密集行业——这些企业的车船税成本2027年起将明显上升,且存量车辆同样需要补缴差额口径下的全额税款。

怎么办

第一,立即盘点企业名下车辆类型(节能车/纯电动商用车/插混/燃料电池车),测算2027年车船税成本变化,纳入年度预算。第二,2026年年内新购上述类型车辆仍可享受原优惠,有购车计划的企业可结合税负变化安排节奏。第三,关注税务总局就本公告发布的答记者问,确认乘用车口径细节。第四,代账机构应主动提醒客户更新车辆税负台账,避免2027年申报时出现漏缴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