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话总结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财金〔2026〕71号),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中小微企业新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纳入贴息范围,中央财政按贷款本金年化1个百分点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个人信用卡分期等消费贷款同样纳入贴息。湖北已配套出台部分小微企业贷款50%贴息政策。

什么变化

一是范围扩大:符合条件的中小微民营企业新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可享贴息,信用卡专项分期、消费分期、预借现金分期等个人消费贷款纳入贴息,贴息比例年化1个百分点;二是额度提高:单户中小微企业贴息贷款上限由每年5000万元提高至7500万元,服务业经营主体由1000万元提高至2000万元,个人消费贷款和信用卡分期累计贴息上限由每年3000元提高至5000元;三是经办银行扩容:扩大至21家全国性银行以及监管评级3A及以上的城商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民营银行、外资银行。

对谁有影响

所有有融资需求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服务业经营主体,以及使用信用卡分期的个人。以1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计算,年化1个百分点的贴息一年可省1万元利息;湖北配套的50%贴息政策叠加后,实际融资成本进一步下降。武汉中小微企业主应尽快向经办银行咨询新发放贷款的贴息申请条件。

怎么办

第一,梳理企业近期流动资金贷款需求,在申请新发放贷款时向经办银行明确要求纳入贴息范围;第二,关注湖北省财政厅和本地金融监管部门的申报细则,湖北50%贴息与中央政策如何叠加以官方口径为准;第三,材料准备(营业执照、贷款合同、利息凭证等)可提前备齐,避免错过申报窗口;第四,政策申报流程较复杂的企业,可委托专业财税机构代办贴息测算与申报。